本發明涉及一種木地板生產方法,具體涉及木塑復合地板的生產方法。本發明包括以下步驟:用200~240℃的溫度對木粉進行炭化處理,處理時間為5~15MIN,得到改性木粉;將改性木粉50~70重量份與塑料粉30~50重量份混煉預塑化,得到木塑混合粉;將得到的木塑混合粉放入擠出機,通過模頭將木塑混合粉擠出呈板材型,即為木塑復合板;將木塑復合板冷卻定型,并經行后期加工即得到木塑復合地板。本發明的木粉由于經過木粉處理步驟,使木纖維表面的極性基團被破壞,處理后的改性木粉吸水率降低50%以上,然后再進行粉料混合步驟,以降低木塑復合材料的吸水回彈性,從而達到減小塑料比例,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聲明:
“木塑復合地板的生產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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