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機動車輛結構包括限定孔口(12)的金屬板的車身底部(14),塑性材料或復合材料的底板部分(10)安裝在孔口(12)內,用于收納備胎(R)或車輛的其它構件(C),諸如電氣或電子構件和/或例如用于蓄積電能的單元(ESS)。保持元件(16)與塑性材料或復合材料的所述底板部分(10)相關聯,保持元件(16)具有錨定至金屬板的車身底部(14)的至少第一部分,以及可錨定至所述備胎(R)或所述其它構件的至少第二部分,使得在事故情況中,所述保持元件通過所述約束備胎(R)或所述其它構件(C)而改為保持在對應于所述保持元件的一個大小的距離內而防止所述備胎(R)或所述其它構件(C)拋出遠離車底結構。
聲明:
“具有保持元件的機動車輛結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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