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電池站商業操作模式模,包括:電池模塊、電動汽車體、電池站;所述電池模塊的尺寸為統一格式,所述電池模塊外形為抽屜體,蓄電池放置在抽屜體內,電池模塊外體設有拉手和外接端口;所述的電動汽車體內設有大形電池空間,所述電池空間設計成若干個電池模塊孔;所述電池站儲備充滿電的電源模量,以滿足用戶隨時更換需求,同時設置統一充電設施,把用完電池利用低峰用電時間統一進行充電;本發明的一種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電池站商業操作模式將電動車和電池分離,降低車體價格、電動車沒有電時不是充電,而是更換有電的電池模塊、效解電池充電時間長問題;電池模塊為租用方式,有效解決電動汽車成本高問題,電動車設有大型電池空間,可放置多個電池模塊,可解決電動車行駛里程受電池限制問題。
聲明:
“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電池站商業操作模式”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