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促進新能源消納的發電權交易方法,各電廠在日前上報發電權交易報價及機組有功出力可調區間,根據報價高低形成調用先后順序;各省調根據本省電廠報價排序和負荷預測,進行省內和跨省機組發電權交易安排;各省調完成省內交易后,將本省交易信息匯總上報區域網公司;如省內交易結果無法滿足需求,則向區域網公司申請跨省發電權交易,區域網公司根據各省發電廠調峰資源進行跨省交易;根據日前制定的省內交易和跨省交易計劃,日內進行實時調用,并計算費用。本發明計算了合理的發電權競價參與容量標準,促進了火電機組參與調峰的積極性。根據機組發電權交易應獲收益研究制定了競價交易報價上限,使機組獲得合理收益的同時避免惡意報價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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