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稽查記錄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警用箱式稽查裝置,包括用于行政稽查的視頻拍攝機、警用紅藍警示燈、用于給視頻拍攝機與警用紅藍警示燈供電的鋰電池和主箱體。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警用箱式稽查裝置通過在主箱體內部設置內部隔板將伸縮機構和供電機構分離,利用由底部固定管、中置伸縮管和頂置伸縮管組成的三段式內部伸縮桿分別連接主箱蓋和收納盒,從而可以根據需要改變拍攝和警示裝置的高度,利用主箱體為底座將其直接設置在地面上,操作更加省時省力,同時功能性也大大提升,利用收縮放入箱體內部,使其搬運和收納也更加便捷安全。
聲明:
“警用箱式稽查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