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活性材料包括第一活性材料和第二活性材料,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包括磷酸錳鐵鋰;
所述第一活性材料滿足:Dmin為0.1μm至0.3μm,D10為0.3μm至0.6μm,D50為0.8μm至2.5μm,D90為3.0μm至10μm,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粒徑D50之比為0.1至0.35;或者,
所述第一活性材料滿足:Dmin為0.2μm至0.4μm,D10為1μm至3μm,D50為7μm至11μm,D90為15μm至25μm,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粒徑D50之比為3至1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性材料的形態為納米形態,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形態為二次球形態,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滿足以下條件(a)至(b)中的至少一個:
(a)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質量比為(1至5):1;
(b)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粒徑D50之比為0.11至0.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性材料的形態為二次球形態,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形態為納米形態,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滿足以下條件(c)至(d)中的至少一個:
(c)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質量比為1:(1至5);
(d)所述第一活性材料和所述第二活性材料的粒徑D50之比為7至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性材料中的磷酸錳鐵鋰的通式為LiMnxFe1-xPO4,0.5<x<0.9。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活性材料包括磷酸鐵鋰和/或磷酸錳鐵鋰。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活性材料中,所述磷酸鐵鋰滿足以下條件(e)至(f)中的至少一個:
(e)所述磷酸鐵鋰為納米形態的磷酸鐵鋰,所述磷酸鐵鋰的粒徑D50為0.8μm至2.5μm;
(f)所述磷酸鐵鋰為二次球形態的磷酸鐵鋰,所述二次球形態的磷酸鐵鋰的粒徑D50為7μm至11μm。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活性材料中,所述磷酸錳鐵鋰滿足以下條件(g)至(h)中的至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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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正極活性材料、電化學裝置和電子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